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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查房躲躲藏藏/“下次见面让我做什么都可以”(31 / 44)

抱着毛绒小熊,时不时咬上两口,大概是在梦里吃到大餐了,睡觉之前他就说饿。

左行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拿起了床头柜上的水杯,如饥似渴地灌了一大半。

感觉到口渴被冲淡了,他才放下杯子,结果刚放下杯子那一瞬间,左行云听见一阵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平时被关在小黑屋里的经历培养了左行云敏锐的洞察力,他屏住呼吸,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是的,有脚步声。

和白猪走路咚咚咚的声音不同,也和窗外树枝拍打玻璃的声音有差别,他确切地感受到这是人的脚步声。

他立刻躺回被窝里,拉过被子,严严实实地盖住头,心脏跳动的越发剧烈,几乎要顺着喉管一直跳到他的嗓子眼。

越来越近了……

一步,一步,一步。

直到那人在不远处停下,左行云清晰的感知到,他停在了花笙的房间门外。

左行云蜷缩起来,大气不敢喘。这么晚了,会有谁在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要在这里停留?门外的人是男是女?是什么身份?他,会不会进来……

几乎是在他想到最后一个问题的同时,他听见了金属门把手转动的声音。

花笙没有睡觉反锁房间的习惯,因为平时他在家的时候,不会有人随意进出他的房间,就算是阿姨打扫卫生,也是等着白日里花笙去上学了才进来打扫的,这是他的家,他对这里的任何人都没有防备心。

难道是贼吗?

要不要叫醒他?左行云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他的手心湿润,额间也渗出冷汗。

如果是贼的话,最好不要把他叫醒,万一花笙咋咋呼呼的,激得小偷起了杀心动手就不好了,他们毕竟是两个未成年小孩。

可若是不叫醒的话,那个小偷不就正好进来了,这样下来的话,安全隐患会不会更大?

左行云还在做着内心的斗争,他没有想出到底该怎么做,但如果小偷真的要对他们动手,他一定第一个扑在花笙面前为他挡刀子。

左行云神经紧绷,尽力放松着身子,一般入室抢劫都不会杀人,只要装睡,装睡就行了,大概就能平安无事……

“啪嗒”一声,门开了。

左行云瞬间汗毛倒竖,心真真正正的提到了嗓子眼,他捂住嘴巴,大气不敢喘,尽量控制着身体不要发出大幅度的抖动。

可这些完全没用,他紧紧闭着眼睛,听到右后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左行云不是第一次感受这种紧张与惶恐,每一次他自以为躲得天衣无缝,结果进入了死胡同,被那些人贩子抓到之前,都是这样的心情……肉眼可见的无助,迫在眉睫的绝望,他身上的血液缓慢的奔流着,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仿佛要大喊尖叫,而他的身体却是静默的,等待着可预见的凌迟。

那人在花笙的身边停住,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冷风,他感到被子被掀开了。

坏了,是直接冲着花笙来的!

左行云拳头紧握,用指甲用力的剜了一下掌心的软肉,被掀开被子的是花笙那一角,除了似有若无的凉风顺着缝隙进来,他还闻到了那人身上的气味。

一股很清淡的男士古龙香水的味道,冷冽清新,十分好闻。

左行云怔了一下,这闻着不像是小偷身上会有的味道,一般小偷会喷香水吗?

能轻易进入别墅的人,大概是他们熟悉的人,听花笙说他好像有个哥哥……他紧绷的神经稍稍松弛了些,可那也不能掉以轻心。

他不能发出一点气息,让身旁的男人注意到,如果被发现了……

他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可越是担忧什么,不妙的预兆就越是容易变成应验。

下一刻,凉风乍起,周遭的温度陡然下降,花笙那头没了声响,左行云心头一震,果不其然,下一秒盖在他头上的被子被人猛地掀开了。

死到临头的恐惧前赴后继的像病毒一样攻占了他的大脑,左行云惊恐地抬头,呼吸变得沉重,连抬头的动作似乎都被放慢了倍速,目光缓缓上移,他看到了男人的脸。

……

花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他睡眠质量很好,鲜少做梦,更是很少梦见身边的人,然而这一次,他的梦有些奇怪。

说是梦也不像,总感觉是他记忆里缺失的某段。

他梦到了他的大哥,花许。

他小的时候,大哥还是和蔼可亲的,很少动手打他,他和花许比跟姐姐更亲,因为从他有记忆开始,一直都是大哥在照顾他。

花许从小就十分优秀,成绩永远名列前茅,拿回来的奖状和证书堆积如山,并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高尔夫滑雪马术等高雅运动方面也面面俱到,印象中就没有大哥做不到的事情。

花笙对大哥十分敬佩,常常跟在他屁股后面转,连大哥开个易拉罐都得欢呼,一副忠心耿耿爱拍马屁的小跟班模样。

但是大哥上了高中后,就变得忙碌起来,没有时间陪他玩。花笙就和捡来的流浪猫流浪狗做伴。

十二岁那年,他生了一场很重的病,据说是被大哥打进医院的。后来他曾问过爸爸妈妈和姐姐,他们都对这件事闪烁其词,说是因为他把流浪狗带到床上,太脏了,才被打的。

这话他们说出来自己都不信,花笙也心里存疑,只是当时在医院躺了两个星期起来,啥也想不起来,还差点忘记自己是谁,爸妈带他做了个检查,后面发现不是失忆。

是大哥下手太重了,由于脑部受创而产生一系列的记忆混乱的毛病,简称暂时性失忆。

对于醒来之后发生的事情,花笙还记得清楚,花许心怀愧疚,寸步不离地守着他,出院那天偷偷带着花笙回了老家。

偷偷的,瞒着父母和姐姐的。

花笙好了伤疤忘了疼,即使心底还有些惧怕大哥,但又忍不住跟着大哥走。

他和大哥在家住了一周,体验了一周的田园生活,天天摸鱼捉虾,爬墙上树摘青枣,追大黄狗撵大白鹅,玩得不亦乐乎。

他吃了村里小学门口五毛钱一包的辣条,花许居然破天荒地不阻止他,还买了几盒擦炮,带着他去山沟里放炮。

这对于从来没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花笙来说是极大的诱惑。

花许带着他去捡母鸡下的鸡蛋,告诉他怎么样才能在不被母鸡捉的情况下,快准狠地拿出鸡蛋;带着他翻越一个又一个的坡,分辨野草和蔬菜;带着他光脚丫子踩在小溪里面捉鱼……

他头一次知道原来童年是可以这样快乐。

晚上吃过饭,花笙和大哥在同一个桶里泡脚,开水很烫,两人都迟迟下不了脚,踩在泡脚桶的边缘面面相觑,对视了三秒,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开始了属于兄弟之间的你打我闹。

最后闹得水都凉了,花许只好又打一桶,调好适宜的温度,在水里踩住花笙不安分的脚。

休息的时候,花笙自然是和花许睡一起,他钻进大哥的怀里,一条一条地数着白日里学会了什么,大哥还会时不时的考他,花笙的学习天赋在此刻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每一种植物都记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原来他不是笨,只是喜欢用亲身实践去学习,而不是学习书上的间接经验。

“大哥,我太喜欢你了!”花笙伸出双手,脸红扑扑地抱住花许,“我不想回去了,这里有好多好玩的,我们就一直在这里生活好不好?把爸爸妈妈和姐姐都接过来。”

花许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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