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道别。他嘻笑连连,直把警车当作计程车。
既然尊敬警察,就不要做一些会增加人家工作量的事啊。我暗忖。不仅如此,另一半当过行政警察的我,或许还有些恼火。
每次见到二子杵在自家门口,和其他同样雕龙刺凤的人吞云吐雾时,我总会默默去书局或附近商场消磨时间,忖度他们差不多要散会以後,才小心翼翼地返家。
「你们这些杀人犯!成天只想榨乾我!」
闻所未闻的天籁,响彻於去年年底的永康街某条小巷。对方是水电行的独生nv,年少轻狂时向一名法国人投怀送抱,产下一nv,随即连人带nv被法国人抛弃了。对面八卦的发廊如是说。
独生nv的nv儿正是方才提及发育迟缓的金发nv童。
一间窗明几净、纪律严明的高中教室里。一名将长发绑在脑後的少nv,双手握着手枪,枪口抵着自己。
我甚至还来不及细看她握着什麽,虚幻不实的枪声便接连响起,发发命中她的x口和腹部。
五官模糊的同学们没有一人上前制止。甚至救护人员赶来,紧紧攥住她的手时,朝向自己的枪声仍不绝於耳。
然而,理应会将内脏破坏殆尽的枪伤,却在一夕之间癒合了。因此,隔天我们便去医院探望这位自杀未遂的少nv。人果真好端端的,甚至能行走自如,只是纤细的双腿有些灰败。
没有脸的老师向我们解释,对方似乎是受到自家姑姑的jg神疾病所感染,也变得百念灰冷。
老师还规定我们必然要牺牲自己的午休时间,去医院探望她,同情她,怜悯她。
但,面对这种自愿毁灭的爬虫,我们不是更该倾尽一切力量,帮助对方毁灭吗?
昨日,向晚时分,中和环球中心。当我和另一半正在玩空气曲棍球时,一对学龄前的兄妹跑到另一半那端的球桌。在这个局部的人和老鼠一样会生的城市里,局部的家长似乎也把所有陌生人都当作他们的保母。这种家长简直就跟垃圾没两样。
「你小力一点,怕会打到小朋友。」另一半叨叨念念着。他是个光说不练的男人,那麽担心也不知道要挥手把那两只爬虫赶走。
想当然耳,我sisi攥住他袒护爬虫的机会,不遗余力地猛攻,大获全胜。
离开游乐场後,另一半想当然耳地指摘我,「万一被球砸中脸,有可能会造成他们眼睛的永久x伤害。」
其实我也自知理亏。但,我就是痛恨幼儿。
坦白而言,我看到安静乖巧的幼儿也会衷心承认他们很惹人怜ai,当然我不会让另一半知道。我只会让他知晓我喜欢作文补习班里的小学生,因为我就是一名作文补习班里的老师。
倘若我让他知道我喜欢幼儿,哪怕只有一点点,就会像引爆核弹般,他必然会提出那不讨喜的话题—叫我为他生一个。
说实在的,我宁可甩了他三千次也不愿为这个丑人生一胎。没错,只要太强人所难我就会开始贬低对方。我可没说我是圣人。
「只有两种人可以决定他们当时在不在那里,」我提高音量,予以反击,「,大多数人一旦遇到条件较为符合心里所需的对象,一定会甩掉另一半。」
我明白他的多数人,相当於所有人。我也不能例外。他说多数人,只是想要消除自己的歧视se彩,只是想全身远害。他始终把尼采所说的群众的平面化价值,当作衡量万事万物的标准。
这是我第二次听见他的感叹。第一次听到时,内心忿忿不平,他怎麽能怀疑我对他的情痴意专?第二次听闻,倒觉得颇有道理。
「你说是就是吧。」我淡声道,只想着自己预定睡眠时间又被延後十五分钟。
他自斟自饮着文字,「人生漫长,我觉得若有朝一日不相投,还不如毅然了断。我正是这种类型的人。」
人生很长吗?庄子说过,「小年不及大年。」上古传说,有只灵兽把五百年当作一个季节在过,有棵椿树把八千年当作一个季节度日。人生很长吗?不过只是宇宙里的一朵蕈菇罢了。他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真蠢。
没办法,有人之形,故群於人。我漫应道:「那我也跟你一样,果断一点。」我的成语分类,已然跋涉到「战争」项目里的「权变锋出」。
他连忙劝阻:「没关系,你做你自己就好。」
「哦,那麽晚安。」我说着边用手机打出一串例行公事的晚安讯息,「回家早点休息啊。ai你。」
「嗯,ai你。」他语音郁闷。
是夜,我梦到自己即将与另一半,前往某处旅行。旅行前晚,我住在另一半的家中。翌日,只见天光大亮,竟是双双睡过头。
副驾驶座里,我的双亲由被摇下的车窗,往里面探出脑袋,对我千般万般耳提面命。另一半的双亲也从驾驶座探头,对他做如出一辙的叮咛。
被左右包夹之际,我猛然发现方才急忙出门,我几乎将所有夜晚所需的用品都落在他家,防止磨牙的模具、防止做恶梦的护身符,等等,净是一些不能忘了算了的事物。
正yu上楼去取日用品。然而,晃开车门时,眼前已是某座布置得浑如美术馆的机场大厅。我只得请人将这些物事立即送到机场。
期间,我和另一半在这缀满现代艺术的机场,大吵一架。我指责他老ai争辩。他指责我脾x太冲。
这是我第一次在梦里与他吵嘴。
悠悠醒转,我琢磨方才梦境,打开手机讯息。
「我觉得你应该不是开玩笑。你讲的也符合人x,骑驴找马。只要不被发现,进可攻,退可守。」凌晨四点的他如是说。
知道自己是头只会背负重负的驴,当不成骏马就好。
我对这则讯息视而未见,只管告诉他我排卵期出血变严重了,暗示他以後别再害我讲电话讲这麽晚。他自己熬夜伤身无妨,别想拉着我陪葬。
近日对另一半不甚满意。他竟在我拿到硕士学位的前一天出车祸。
由於国家考试近了,另一半镇日都在家中看书,不大离被闷馊了,所以车祸当天,他骑车到离家远一些的超商买鲜n。他在回程途中,将一名以捡回收维生的老妪撞得脑出血。
理应沉浸於完成一件大事的喜悦中的自己,接连几夜都得容忍他在电话彼端的焦虑与失态。
「当时应该是因为天se已向晚,你才看不清那个阿嬷吧?」我心存侥幸地问他。
如果答案是yes,那麽你为何要在从事攸关人命的活动时分神?为何配好的近视眼镜你不戴,偏偏要相信自己的视力?这些愤懑便能一扫而空。
答案是no。
我打从心底地认为他是个愚不可及的白痴。
某日为了要陪他散心遣怀,我於华灯初上时,前往西门町看电影。殊不知,我趿着最中意的米白se皮鞋与他约会简直是个莫大失策。
从洛yan停车场拾级而上时,他踩到我的鞋跟。对不起。走在行人徒步区时,他刮到一次鞋尖。对不起。踏上唐吉诃德的电扶梯时,他又踩到一次。
对不起,但如果你走在我右边,我就不会踩到你了嘛。
我因他的自我辩护,以及那双如若染上w渍便难以清除的可怜皮鞋,而感到忿忿不平。
我克制自己别去检视皮鞋上是否有刮痕,不然对方又会多一桩心事。但我永远收敛不住自己表情,他百般找藉口都无法让我撑出微笑。
「那我就在家里看书,都不要出门就好了嘛!」这名可能会扛上过失致si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