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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5)

水滴到地板上的声音,那个声音在他脑中回响,不可名状。

水滴的每一声回响都准确地敲在自己的大脑皮层上,让他的灵魂都为之震颤,他无法从这噪音中解脱,唯有将自己的头撞上墙壁一次又一次,就像他现在重重地撞进陆竟成的身体里情色地颠弄着。

“宝贝,我是鬼,早就死过了。”他附在陆竟成耳边说道。

周广生的记忆显然与地狱更为亲密。凡亲密,必有深交,故所至之处,必留痕迹。他在真实的追随虚幻,四面八方来自记忆的鲜活印记蜕变得不干不净,情欲杀欲早已混成一体,一直使他昏聩的记忆也开始模糊不清,因为依附于思绪,他想着复原,又在复原了之后觉得不是,于是推倒重来,不断毁灭,解构,建造。

周广生有节律地在陆竟成身体内处往返冲撞,又死死握住他的胯骨,让他往下坐的同时狠狠往上顶,自下而上的节奏快得让他喘不过气,频繁的性爱能使他每次刺入都精准地刺激到让陆竟成特别有感觉的位置。每当这时,陆竟成都会因为奔腾的快感而崩溃。从他坚挺的性器官末端滴出腺液。颤抖着他的身体。

“哈……慢点……太快……啊……”陆竟成按着周广生的肩膀被不断带动着上上下下,手指全部陷入周广生的肌肤,疼使周广生更加兴奋,不断逼出他的低吟,要焚毁他的骨肉,他仰着头闭着眼似是痛苦似是欢愉,他已经把自己的弱点毫无顾忌地展露了出来,他好像现在只能依靠这个侵占他的少年,勾着少年的脖子迎合就是在刀尖舔血。

可是周广生呢,他在乎吗?

他看着身下的人,他清楚他不在乎。比起陆竟成这个人,他可能更在乎那截尾椎骨。

当天晚上,当高承泽黑色的风衣上裹着浓厚的血腥味来到他面前时。

“别弄脏我的车。”周广生说,“别给我惹麻烦。”

“要我帮你杀了他吗。”高承泽状似好心地问,满脸的兴奋过度。

一见高承泽这副模样,周广生就知道他去干嘛了,脑子里最后一点关于作为人类的公序良俗消失不见,对于死亡的熟悉感被高承泽身上冰凉染血的气味唤醒。周广生没什么表情却突然发难,摁着他的头猛地撞在玻璃上,又抬起他的头当场就甩了他一巴掌,“这里他妈的是沪州,不是能当猎场的地方。”

还有啊,多大的脸啊上来就说杀了陆竟成,周广生快被高承泽的不自量力整笑了。

既然都是丛林中的野兽,也没必要因为对方忍住嗜血的欲望,他们彼此都清楚是什么样的人,也彼此看不起,但是高承泽他自问从不过问周广生的游戏,那周广生最好也别来过问他高承泽的小爱好。

高承泽同样也是个有仇当场报的人,为了报刚才一巴掌的仇,高承泽拔出腰间的匕首毫不拖泥带水地直插进周广生的肩膀,过程里没起一点负罪感,霎那间鲜血横流,周广生吭都没吭一声,车窗外的风声带着即将入冬的寒意,湿冷的风刮在脸上,公路两旁被月光照得发白的梧桐遮蔽了路灯的冷光投下斑驳的阴影,高承泽见了血还更高兴了。

高承泽和周广生心里都有这样一个恶魔,用伤害别人愉悦自己,这在高承泽看来就是习以为常,就跟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是本能驱使,高承泽只有用刀捅刺他人听到惨叫才能高潮,明显是死不足惜的人。要是那些隐在黑夜里的罪行都见了天光,恐怕就是普通市民在街头接受新闻采访时都会说:“我觉得他们都应该下地狱。”

“自从你前段时间忽然晕倒再醒过来,老子怎么看怎么觉得你不对劲。”高承泽笑了,阴冷刺人,当他攥着插入肉体的刀把周广生往更深里逼近,两只手都搭在刀把上边说话边用力逆时针旋转剐着血肉时,那种诡异到令人不安的美被他这张忧郁古典的脸孔渲染得淋漓尽致。

2007年在岭北康养中心周广生与高承泽相遇的那天,所有的起源都随着柴刀直扑廊檐时厚重压抑的大雪,穿过了那年令人异常兴奋的骨头发出的声音、与头骨被刺穿的那条狗一起以‘恶作剧’的名义疯狂生长到今时今日,属于他们的黄泉道尽头不可能有通往人间的途径。

周广生无机质地眼珠停在眼前人身上,一瞬间拔出肩膀上的刀,也没打算手下留情,凶狠地插在高承泽的手掌中央直接捅了个对穿。

他盯着高承泽,一把狠狠揪住高承泽的衣领:“狗杂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在干什么,你说要是那位嫉恶如仇的赵局长知道你他妈是个什么玩意儿他会怎么样?他会亲手逮捕你吗?毕竟骗了人家这么久,对了,我还知道你管他叫叔叔,快笑掉老子的大牙了,高承泽,在和一个四十来岁的老男人一天到晚玩家家酒,给人当儿子,每天像个未成年一样陪人下棋钓鱼,那个逼还他妈是个离了婚有小孩的直男!哈哈哈哈哈哈!”

高承泽冷眼拔出捅穿手掌的匕首,过于年轻的脸孔还带着少年心性,“周广生,你是以为我不会杀他?我最后是要看着他绝望死去的模样,那样才好玩,他只是一个玩具,玩弄警察的滋味想必你是不知道的,你就给老子等着看吧。”

两个人的身体都在流血,但都不在乎,周广生转动车钥匙,车头的灯打开的同时他露出一个阴森的笑,他斜睨着高承泽,声音没有任何起伏,“我等着看,你最好是不会把自己玩进去。你记得的吧,你出任何事,我都不会管你。”

周广生轻呼一口气。扯出一个浅淡的笑容。

一脚踩下油门,打着方向盘他毫不犹豫地将速度飙上两百迈。享受着极有意思的刺激感。

长时间兴奋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记得,咱们当年的约定,无论你我谁先死,都是对方的命数,互不干扰。”高承泽里面穿着一件衬衫,他撕下一块布料包在手上,他最烦周广生的装逼样,于是发出一声嗤笑,“周广生,你和那天龙人上了这么多次床,无数次机会能杀他,这都不杀,难道也是跟我一样打算准备一个惊喜吗?我看你还不如趁早杀了他,他是赵东的外甥,他死了,赵东应该会非常伤心,老子就能乘虚而入了。”他越说越觉得此法可行,继续怂恿,“再有钱再有权又如何,不过是肉体凡胎。”

“姓高的。”周广生冷笑,“你是很想我早点死对吧。”

陆竟成无数次激怒他,他从来不觉得陆竟成不能杀。陆竟成怎么杀,杀不杀得了,杀了怎么办,周广生通通都考虑过。只是他还有一件事有待完成,杀了陆竟成的可行性以及之后要面对的弊端显然没有比过他必须要完成的那件事。他可不是高承泽这样思想单线条到像小孩子,只有身体成熟了脑子又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欲望的废物。

一开始的时候周广生与高承泽同行了一段时间,带着他幼小的妹妹一起,他们在岭北康养中心相遇,一起穿过那道脆弱的铁丝网,从此结伴而行,成了合伙的搭档,他们透过某块结着厚厚灰尘的旧玻璃看着世界,同时锲而不舍地在玻璃上敲出孔洞。这真是既疯狂又恐怖的组合,一直到后来周广生和周晓宁被周鸿霖找回周家为止。

从此,高承泽开始了他更加疯狂的杀人生涯,说不清是发泄还是享乐,他和周广生不一样的点在于认清了自己与世界的隔阂后会彻底解放自我,毕竟他不是周广生,他没有一个需要照顾的幼妹。

于是高承泽开着他的轿车在各地的公路上游荡。对于他将要下手的目标,他几乎没有什么标准。那个时候监控器并不普及。小到十岁,大到七十九岁,只要是孤身一人在公路上和高承泽相遇,几乎都难以幸免。高承泽最喜欢猎杀的目标是公路上汽车抛锚的单身女性,她们孤立无援,毫无反抗之力,而且几乎每天都能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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